8名“一把手”向十三届县纪委四次全会述责述廉
○本报讯 记者 谭绍丁 特约记者 谢鑫 通讯员 庄妍 2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连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议,4名镇委书记和4名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向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
会上,连平县油溪、大湖、上坪、溪山4个镇党委书记和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4位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按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纪律、查找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等五个方面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同志的现场不记名投票评议。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述责述廉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述责述廉的过程转化为履职尽责、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地生根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要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注意防范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两个维护”存在温差、落差、偏差问题。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监督实效;要把述责述廉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把带头廉洁自律作为检验党性的第一道关口。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带头守好廉洁底线,努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据悉,此次8名“一把手”在向连平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前,已分别在其所在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了述责述廉,诚恳接受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的评议。会后,连平县党廉办将按两次述责述廉评议各占50%比例计算其综合满意率,有关情况呈报县委后,按程序分别反馈给上述8位述责述廉人员及其所在党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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